1、平均成绩:本科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本科段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及证书等顶替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2、毕业论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
3、外语成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1)本科段 “英语(二)”(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证者;
(3)获得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从2018年开始,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不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4)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5)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仅供参考,学位申请条件每个阶段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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